金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时间:2024-01-12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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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履行职责,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强化住建民生等重点领域、群众关切事项的信息公开。2023年,局门户网站共更新政务信息475条,“政策解读”及“回应关切”栏目共发布信息20条,包含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的“重大民生信息”栏目共发布信息61条;“金昌住房城乡建设”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67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办理依申请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12件,均依据相关规定、按程序要求办理完结,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确保及时掌握了解舆情动态,收集重要政务舆情信息。及时公开供水、供热、燃气、房地产、物业等相关信息,畅通群众知悉渠道,进一步维护政府公信力。2023年,未发布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依照目录规范及时对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调整、补充、完善。对所有栏目尤其是回应关切、意见征集、政策解读等逐项规范信息发布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目录建设更加全面规范。

(五)监督保障方面。建立健全严格的网站内容发布制度,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严格落实“三审”制。建立政务信息报送制度,明确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具体的信息报送工作目标和任务,结合“三抓三促”行动,按月对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将信息报送工作纳入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52.3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4

0

0

4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问题:政策解读效果还有待提升、政务信息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效果和政务信息管理,丰富解读形式,传递政策信息,让社会公众“听得懂”“信得过”。认真梳理分析收到和处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定期对网民咨询和留言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积极探索将申请和咨询内容中具有广泛需求的信息归集为主动公开,便利服务社会公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本报告电子版通过金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网址:http://jsj.jcs.gov.cn/zwgk/zfxxgkzn/index.html)全文公开。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金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联系电话:0935-8212503,邮箱:jcs_z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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