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6203000139091250/2025-28353
  • 主题分类:权责清单
  • 发文机关:金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标       题:关于市住建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的公示
  • 发文字号:
  • 时效: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按照《金昌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市委办发〔2024〕30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市住建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开。1.指导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指导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牵头组织开展市县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任务。2.指导县区生活垃圾分类、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推进城市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置。

关于市住建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的公示

  • 时间:2025-01-22 09:21
  • 浏览次数:
  • 来源:公用科 责任编辑:
  • 字体: [ ] [ ] [ ]
  • 分享:

按照《金昌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市委办发〔2024〕30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市住建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开。

1.指导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指导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牵头组织开展市县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任务。

2.指导县区生活垃圾分类、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推进城市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置。指导各地加强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排查和整治。

3.指导城市(县城)供水厂建设与管理,保障供水厂出厂水水质安全。

4.指导监督建筑施工噪声、扬尘污染防治,推进城市(县区)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

5.指导城市集中供热及供热管网建设,提高城市集中供热水平。

6.指导做好疫情期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

7.指导绿色社区建设、城市节水、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清洁取暖、城乡居民清洁能源改造相关工作。


金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