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6203000139091250/2025-28353
- 主题分类:权责清单
- 发文机关:金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标 题:关于市住建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的公示
-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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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按照《金昌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市委办发〔2024〕30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市住建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开。1.指导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指导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牵头组织开展市县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任务。2.指导县区生活垃圾分类、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推进城市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置。
关于市住建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的公示
按照《金昌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市委办发〔2024〕30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市住建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开。
1.指导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指导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牵头组织开展市县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任务。
2.指导县区生活垃圾分类、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推进城市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置。指导各地加强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排查和整治。
3.指导城市(县城)供水厂建设与管理,保障供水厂出厂水水质安全。
4.指导监督建筑施工噪声、扬尘污染防治,推进城市(县区)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
5.指导城市集中供热及供热管网建设,提高城市集中供热水平。
6.指导做好疫情期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
7.指导绿色社区建设、城市节水、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清洁取暖、城乡居民清洁能源改造相关工作。
金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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